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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5 顧可飛DHA藻油塑化劑超標案團訟

顧可飛DHA藻油塑化劑超標案團訟


公視報導
新聞稿內容
壹、全國維他命公司代理的顧可飛DHA藻油膠囊檢出侵害母體胎兒健康的塑化劑
    「原本是一人吃兩人補,變成一人吃兩人中毒!我真的沒辦法接受代理商通路商的消極態度,退貨賠一倍金額是能喚回我跟寶寶的健康嗎?孕期中間整日傷心難過又焦慮,有人可以理解嗎?」一位身為媽咪的受害消費者如是說。
    還記得去年有離職員工爆料在好市多販賣的「顧可飛植物性DHA藻油膠囊」塑化劑超標事件嗎?當時歌手林宥嘉的老婆丁文琪於事件爆發後在自己臉書上發文自爆也是受害的消費者之一。
    台北市衛生局於107年6月抽驗「顧可飛植物性DHA藻油膠囊」,在銷往連鎖量販店好市多的產品中,檢出塑化劑超標6倍,台北市消保官同年8月邀集全國維他命公司及通路商好市多,與消費者協商,但仍有多數消費者無法接受該公司提出之和解方案。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下稱本會)於108年1月間經吳焜裕立委的關切全國維他命公司代理顧可飛DHA藻油膠囊塑化劑超標事件,得知消費者於107年6月媒體批露後成立顧可飛黑心DHA藻油自救會,並於107年8月與全國維他命公司、好市多等業者協商未果,希望透過優良消保團體提起團體訴訟爭取權益,本會即義無反顧地接下此重責大任,並於農曆年前積極邀集相關單位開會討論進行前置作業。本會在彙整自救會陳述及吳焜裕立委辦公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相關資料,並與律師團討論後,確定本團體訴訟之初步內容如下:
  一、求償對象:全國維他命股份有限公司、好市多股份有限公司。
  二、受理消費者範圍:曾服用下列膠囊之母親與服用後出生之子女。
  三、收件批號:UC160708、UC160507與UC170505且須有瓶身(無瓶身但購買證明於全國維他命公司公告上架期間即106年11月15日至107年6月14日間之消費者亦從寬認定收件,惟訴訟後證據之取捨將以法官認定為主。)
  四、求償金額:每位母親與子女的請求金額相同,分別為財產損害新台幣60萬元、非財產損害(精神賠償)新台幣20萬元。若有醫生診斷證明等佐證非財產損害(精神賠償)之請求金額會提高到新台幣100萬元。
  
貳、請提出參加團體訴訟之消費者將資料寄至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
消費者可透過以下管道取得或下載申請表件,並與相關證據一同寄至:806高雄市前鎮區保泰路355號6樓-2,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收(請註明參加顧可飛團體訴訟)。
 
取得申請書面處所 應填載之申請表件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
官網www.cpat.org.tw
詢問電話:07-9700726
須填表格包含:
  1. 團體訴訟請求人基本資料表
  2. 無與業者達成和解切結書與個資
  使用同意書
  1. 請求權讓與同意書
另附說明書三張,母親與子女須各填乙份。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立法委員吳焜裕國會辦公室
顧可飛黑心DHA藻油自救會
 
叁、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呼籲
一、業者與通路商應定期且主動檢測代理販售或經銷之產品。
二、有關單位應將塑化劑的標準列入強制規範中,且於嬰幼兒食品不應檢出。
三、政府應對相關食品、藥物嚴加查察,對違反強制規範之業者應予重罰。
 
     
(消費者如有相關疑義請撥打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諮詢電話    07-9700726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