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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2 「吃水果乾還是吃色素!?」記者會

華視新聞報導


港都報導


公視報導


記者會


沈震宇醫師說明


檢驗過程說明


理事長呼籲

 
吃水果乾還是吃色素?!驗出六成四的水果乾都有色素!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簡稱台灣消保協會)於今年一月抽驗台南安平老街、高雄三鳳中街、屏東夜市等共二十五件果乾,驗出食用黃色4號有10件、食用黃色5號有6件。其中一件食用黃色4號數值高達2120ppm!常見的食用色素「黃色4號」、「黃色5號」、「紅色6號」依據英國2007年馬肯教授的研究指出可能是引起兒童過動與注意力不集中的原因,歐洲部份國家已經禁用,但是台灣仍是可視實際需要使用。以往已有不少有關食用色素對兒童有不良影響的報導,先進國家也都有禁用或要求業者使用警語提醒消費者。
 
台灣消保協會今年委託SGS使用107年最新的檢驗方法(107年6月27日修正建議檢驗方法TFDAA0057.01食品中著色劑之檢驗方法二,以高效液相層析儀HPLC分析之)可檢驗出每一種色素的數值含量!此次抽驗結果台南6件中有2件含有食用色素黃色四號各77ppm與142ppm以及藍色一號10ppm,高雄11件中有8件含有食用色素黃色四號44ppm~235ppm、黃色五號6ppm~192ppm、紅色六號29ppm~181ppm、藍色一號3ppm,屏東8件中有6件含有食用色素黃色四號7ppm~122ppm、黃色五號134ppm~2120ppm、紅色六號29ppm~582ppm。
 
檢驗出黃色4號數值高達2120ppm以及紅色六號582ppm的是屏東夜市中販賣的古早味芒果條,食用後滿嘴的紅色的確令人望之生佈,而高雄的三鳳中街販賣的奇異果乾以及台南老街販賣的芒果青,購買時為綠色,可檢驗後都僅驗出黃色四號與藍色一號,不難聯想該綠色為黃與藍的色素調和而出,不禁想那麼消費者吃下肚的是水果乾?還是吃了色素?雖然法規規定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著色劑,但檢驗結果看到如此高數值的色素含量,令人擔憂。
 
立法委員也曾有22人於103年提案:為維護兒童之健康成長,爰提案增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明文規定嬰幼兒食品中添加之食用色素不得使用人工色素。台灣消保協會也認同此保護兒童健康之提案。
 
抽驗之散裝水果乾皆未依規定標示!
另,除了檢驗出食用色素的數值以外,於此次台灣消保協會的抽驗案件中發現,購買的水果乾幾乎都為散裝,而且都沒有於外包裝上標示產品含有食用色素。
 
依據現行散裝食品標示的規範為:凡是具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食品業者之陳列販售場所,例如便利商店、超市、賣場、量販店、陳列販售食品之商號店面、大眾運輸系統休息站內陳售食品之商號店面皆需依規定標示。
 
此次台灣消保協會抽驗的店家共14家,其中12家皆為有商業登記之商行,亦即按規定散裝食品的包裝上應該都要按照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標示。呼籲業者重視消費者「知」的權利,讓年關將近的此時民眾可以選擇好吃又健康的水果乾,安心過個開開心心的春節!
 
台灣消保協會呼籲
一、呼籲食藥署應考慮訂定食用色素可添加之含量上限標準!
二、呼籲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十五條應考量加入禁止於兒童食品中
   添加人工色素之規定!
三、立即規定在包裝(含散裝)上加警示標語(如食用色素4號…等)。
四、呼籲業者散裝食品應有完整標示,消費者有「知」的權利!
五、消費者對於顏色特別鮮豔或呈現奇怪色澤的水果乾要謹慎!
     
         (台灣消保協會 諮詢電話07-970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