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
中文
English
認識我們
本會簡介
本會宗旨
服務項目
組織章程
歷屆理事
義務律師團
專業委員
消保之光、立委、議員
消保立委
志工團
志工成長訓練營
志工例會與聯誼活動
交通位置
會務活動集錦
第十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暨志工表揚
第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暨志工表揚
第十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志工表揚
第十屆理事長交接暨理監事就職
第九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志工表揚
第八屆與第九屆新舊理監事歡喜聚會
跨境友伴結盟
年度工作報告
最新消息
新聞發布
113年度記者會與新聞稿
112年度記者會與新聞稿
111年度記者會與新聞稿
110年度記者會與新聞稿
109年度記者會與新聞稿
108年度記者會與新聞稿
107年度記者會與新聞稿
106年度記者會與新聞稿
團訟進度
團體訴訟總表
團訟進度表-小林紅麴
團訟進度表-台北魔法衣櫥
團訟進度表-斯邦奈有限公司(潑水音樂祭)
團訟進度表-全國維他命公司(顧可飛塑化劑超標案)
補習班團訟進度表-微爾科技
補習班團訟進度表-威爾斯美語
補習班團訟進度表-學承電腦
團訟進度表-邱素貞瑜珈天地
黑心油食安團訟進度表-頂新
黑心油食安團訟進度表-北海
黑心油食安團訟進度表-大統
黑心油食安團訟進度表-正義
黑心油食安團訟進度表-強冠
境外團體交流
國內機構交流
消保宣導講座
校園宣導
電台宣導
論壇講座
樂齡宣導
媒體專訪
有機訊息
如何辦識有機紅棗(影片由農糧署提供)
用心種出牛蕃茄 (影片由農糧署提供)
有機茶哪裡不一樣(影片由農糧署提供)
有機農業宣導動畫(影片由農糧署提供)
大型活動訊息
國內外消費訊息
消保處專案活動
112年度消保處補助宣導活動
111年度消保處補助宣導活動
110年度消保處補助宣導活動
109年度消保處補助宣導活動
108年度消保處補助宣導活動
107年度消保處補助宣導活動
社會福利宣導
我要申訴
線上申訴
申訴單下載
諮詢服務
電子信箱發問
法規案例
消保法主文
消保法釋疑
消保法施行細則
定型化契約範本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消保法第19條合理例外情事
★消費爭議個案分析
星蘋果科技,一直修不好還是不退費?!
發生糾紛找不到賣方負責?!
醫美賣的是產品不是課程!
寰宇家庭股份有限公司態度強硬!(幼兒美語學習)
慎選拍賣平台、個人賣家!
生活市集無處理申訴的窗口!
買二手商品,賣方未善盡保固責任,提醒留意!
網路買賣,私下交易,就可跳脫消保法規範?
★不出席業者名單
九易宇軒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艾瑪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初心亭(初心舖子)
環保食安
消保有機市集
農場受訪影片 (媒體採訪或政府機關製作之紀錄片)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育耕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鴻旗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大竹崙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銘舜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蔬食心情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纖姿道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豐安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育瑩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乃粒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安開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雅歌園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東暉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河壩寮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青翠園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水泉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翩翩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上品
有機產銷來源QRCODE-貞心
有機農場體驗活動
113年度農場體驗側寫
112年度農場體驗側寫
109年來去台東-體驗酸酸的新鮮滋味
107年度農場參訪側寫
有機蔬果檢驗
永續消費
永續消費相關報導
碳權交易所
永續消費-食安
民調
加入我們
志工招募
我要捐款
訂購月刊
113年10月份 NO.105
113年08月份 NO.104
113年06月份 NO.103
113年04月份 NO.102
113年02月份 NO.101
112年12月份 NO.100
112年10月份 NO.99
112年08月份 NO.98
112年06月份 NO.97
112年04月份 NO.96
112年02月份 NO.95
111年12月份 NO.94
111年10月份 NO.93
111年8月份 NO.92
111年6月份 NO.91
111年4月份 NO.90
111年2月份 NO.89
110年2~12月份 NO.83~88
本會出版叢書
加入會員
交流區
Facebook
次選單
法規案例
消保法主文
消保法釋疑
消保法施行細則
定型化契約範本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消保法第19條合理例外情事
★消費爭議個案分析
★不出席業者名單
相關法規
消保法釋疑
消保法釋疑
消保法釋疑Q&A
Q1
何謂七天鑑賞期?
1.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特種買賣(通訊與訪問交易)規定: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七日內無條件退貨,不需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
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2.亦即網路購物、電視購物、電話行銷、路邊訪問推銷、賣場問卷調查推銷皆適用此條法規。
3.若在實體店面購物,不適用此七天鑑賞期的規定!除非有品質瑕疵或可歸責於業者的事由!
Q2
保險保單反悔,如何解約?
可於收到保單10天內提出解約要求,亦即把握黃金解約期!
Q3
何謂合約審閱期?
在雙方正式簽訂契約前,業者應將空白合約書提供給消費者事先能逐條檢視內容的適切性與公平性,有不公平或不合理處可要求修正,若業者拒絕,消費者可拒簽,以免日後產生權益受損.
在政府所頒佈的約百餘項各行業別定型化契約,一般至少要有三天以上的合約審閱期!
Q4
實體店面適用七天鑑賞期嗎?
在實體店面購物是不適用七天鑑賞期的,除非有品質瑕疵!
Q5
業者制式契約書註明拋棄合約審閱期,是合法合理嗎?
依消保法第十條之一(企業經營者責任之強制性)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或第三人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免除;故業者在契約中載明消費者願意拋棄合約審閱期的條文,是不合法的!
Q6
七天鑑賞期是如何計算的?
所謂七天鑑賞期之計算基準:是由消費者收到商品的次日起算(另若需安裝設備教導使用,則以此安裝教導可使用之次日起算)。
Q7
過了保固期,有瑕疵,業者不理該怎麼辦?
常遇到消費者投訴,所購商品剛過保固期出現問題(含房屋漏水),往往業者以過保固期而怠於處理或不理,消費者不知如何是好!
事實上遇到此情形,仍可以民法瑕疵擔保責任(354-365條),要求業者負起責任來處理!
Q8
有關訂金,若有買賣一方違約,訂金如何處理?
依民法249條,有任一方違約,定(訂)金是會被沒收的;亦即買方違約,所繳交定金會被賣方沒收; 若賣方違約,買方是可以要求返還所繳定金並要求定金一倍的罰金!
Q9
通訊或訪問交易是指什麼?
依消保法第三節特種交易第19條(通訊或訪問交易之特殊解約權)規定,所謂"通訊交易"是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進行之交易!
所謂"訪問交易"是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所為之交易!
Facebook
訂購月刊
加入台灣消保協會之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