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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6 「食安團訟頂新案判決出爐」記者會



最初提告人數:10,650人,共39間學校;最終4校獲判賠
  民國103年,我國爆發一連串食安事件,其中頂新公司生產之油品流入各國中、小學營養午餐,使各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深受影響,而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下稱本會)於104年11月接受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委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接受39所學校,合計10,650名師生委任向頂新公司提起團體訴訟,歷經多年訟爭,最終於106年8月15日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以每人新臺幣3 萬元判賠。
 
 
食安問題不斷,重創國人健康與信心,共同來揪黑心油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以來,針對違規業者罰則加重不少,但仍有
不肖業者混水摸魚,罔顧國人健康,實令人痛惡。本會堅信「源頭管理」可有效降低食安問題,業者自應負起生產源頭管控,否則光靠政
府有限人力與經費,是無法杜絕問題發生,因此提醒業者負起企業的
社會責任,否則會被消費者唾棄的。也呼籲全民共同來揪黑心油。
 
 
台灣消保會立場
本會將於收到判決書內容後,再評估後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