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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8 「蝦密!南轅北轍的判決! -學承電腦、威爾斯美語、微爾科技倒閉團訟判決說明」記者會

公視報導



台視報導



華視報導
105年1月底,威爾斯美語、學承電腦、TutorWell微爾科技等三家業者無預警停止營業,其中部分學員被要求簽約以「貸款」等方式花大錢購買課程,業者倒閉後「無課可上」,找不到業者退還補習費,更致全台上萬消費者因此積欠大筆債務。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下稱本會)為消費者分別向上開三家業者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為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
 
內容:
微爾科技補習班團訟一審判決消費者勝出,一千八百多萬貸款免還,補習班判賠六百多萬!
微爾科技案雖然是三件補習班團訟中最晚一審判決的案子,但卻是判決中對消費者相對有利的判決!
微爾案原告(441名消費者)主張業者應給付原告金額為1651萬5773元。107年12月28日一審宣判,判決業者須賠消費者674萬2738元,其中284人未償還遠信資融公司金額共1860萬4364元免償還。
微爾科技案雖是三件補習班團訟中原告消費者人數最少,但是微爾的一審判決卻是超過一半的學員無須償還未付貸款!這對消費者而言真的是最貼近需求正義的判決!當然對造仍有上訴之權利,將來可能也會有二審皆是未定之天,但是本會秉持保護消費者立場仍呼籲法官維護消費者真正需求的正義!勿縱容不肖業者盡耍消費者與資融公司合作綁定大額信貸,但其後卻是上演公司放倒人逃國外的技倆,銀行與資融業者也應擔有保護消費者的責任!
 
學承電腦、威爾斯美語補習班團訟皆進入二審
本會於學承以及威爾斯美語二案之所以提出上訴,係因一審判決雖判業者須賠償消費者近八千多萬元,然主要負責人已逃至境外被通緝中,亦即消費者可能不但拿不到判賠金,當初透過補習班介紹資融公司的貸款仍須償還,消費者實是無辜權益受損。三個補習班團訟中同樣的事卻有不一樣的判決!希望學承以及威爾斯美語案二審判決時能傾向微爾科技一審判決方向,還給消費者一個公道。
 
一、學承電腦案:原告(1838名消費者)主張業者應給付原告金額為1億1747萬5237元。107年7月25日一審宣判,判決業者須賠消費者8217萬8280元,其中僅17人未償還怡富資融公司金額59萬6847元、59人未償還遠信資融公司金額314萬995元免償還。但其餘消費者仍須償還貸款未付款項。本會107年8月13日提出上訴。
 
二、威爾斯美語案:原告(1834名消費者)主張業者應給付原告金額為8720萬8323元。107年10月31日一審宣判,判決業者須賠消費者8394萬3330元,但消費者仍須償還貸款未付款項。本會107年11月26日提出上訴。
 
判決差異點
案件名稱 一審判決日 判決要點
學承電腦 107/7/25 業者須賠,但九成以上學員須償還未付款項。
法官認無經濟一體性。
威爾斯美語 107/10/31 業者須賠,但所有學員須償還未付款項。
法官認無經濟一體性。
微爾科技 107/12/28 業者須賠部分,且六成四以上學員無須償還遠信資融公司未到期款項。
法官認有經濟一體性。
 
 
台灣消保協會呼籲
一、提醒來不及加入團訟之學員可以個人方式進行訴訟,或與銀行、資融公司先進行調解,千萬不可置之不理!
二、威爾斯美語、學承電腦、TutorWell微爾科技等三個案件都尚未定案,所以本會從未通知任何消費者領取款項,若有不肖詐騙人士通知領款或其他要求事項請勿受騙!
三、本會強烈呼籲業者一本良知,出面解決!